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可以发挥几次我在2…

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可以发挥几次我在2002年投资86万元买了青岛中汽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特牌自卸半挂车两部,仅使用了五天就因质量问题造成翻车。同年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院,经一审判决后我们三家都上诉到市中院。2003年发回重审,一直到2007年11月才下了一审判决,同年我们三家又上诉到了市中院。我就想知道还可不可以发回重审。谢谢

事实方面的问题,可以发会重审一次,如果是程序问题,没有次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4号)根据《中华人民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仍有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第二条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指令再审一次。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需要再次进行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提审。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指令再审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第三条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不包括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审查后用通知书驳回的情形。如果事实不清,还可以发回重审。如果不是程序问题,不得再次发回。hui谢谢!!!!!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你好。…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赔偿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哪位律师了,我于2010年元月29日晚上加班后,准备回家的时候,在工作场地的办公室门口被同事的汽车从后面撞翻在地上,腰部被汽车左轮压伤,30日早上去市人民医院照片时才知道左大腿趾骨断裂,右大腿挫伤严重,对方只负责了几天的医疗费用了,其余的都是我自己垫付的了,由于汽车是亲戚的了,碍于情面当时也没有住院治疗了,都是在医院开药回家打消炎针了,今年五月的时候发现右大腿还是有淤肿现象,五月八日去普外科挂号看了一下,当时答复是要靠时间慢慢恢复的了。同年七月六日的时候我见淤肿还是没有消退了,就去市人民医院的骨科找了一位骨科主任了,当时医师一眼就看出了大腿已经严重积水了,当时用医用注射器做穿刺了,当时就排出了大约120毫升的积液了,排完后医师用强力绑带把大腿捆紧了,九日的时候又去医院排出了大约90毫升的积液了,12日又去医院排出60毫升的积液了。当我去找车主时候,车主竟然不理了,随后我又通过村里干部前去调解了,对方还是不愿意出医药费用了。不久后我在村里听到一些谣言了,对方竟然说我的伤是在其他地方撞得得了,想敲诈他们了。听到这样的语言我当时真是气混了,决定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件事情了,于是通过司法鉴定我的伤是10级伤残了。我想知道的是我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申请精神赔偿了?还有像精神赔偿的官司有没有赔偿上限的?谢谢!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问题你们好!事情是这…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问题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是个小货车车主,就是那种白色的福田轻卡。2008年2月15日中午2点左右,在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段内出了事故。据说,当时最前面是一辆斯太尔,不知道出现什么事情急刹车,斯太尔后面有个小面包车,面包车也是急刹车,整个横在车道上。我爸爸的车在面包车后面,当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他就一边刹车一边向右急打方向盘,冲到了对面的车道上,刚刚刹住车。对面突然来了个客车。那段路恰巧是个上坡。那个客车在上坡那面看不见,一旦看见我爸爸的车,已经来不及了。就把我爸爸刚停住的车给撞上去了。造成我们车上一个人大腿股骨头骨折。客车的挡风玻璃碎了,保险杠弯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现在本来因为斯太尔的急刹车,面包车横在车道上,造成我们的车出了事故,而斯太尔和面包车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们两个车趁机走了。而所有的事故责任,我们全责,我们的车辆几乎报废,一个人受伤,损失惨重。(问题一,真的所有的责任都是我们的吗?那辆斯太尔和面包车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我们的车只有强险,没有商业保险。据我们的这边的保险公司说,强险只赔偿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并且最多只能赔偿2000元。今天我爸爸到交警支队,想问问先把车提出来。交警说,想提车必须交押金。押金一方面是伤者的医药费,另一方面就是客车的修理费用。现在客车那边的保险公司给打的价是8000元。我爸爸干了三十多年的司机,他非常肯定,那个客车的修理费用最多也就4000左右。怎么也不可能是8000,这个8000是怎么出来的?(问题二,客车的保险公司给出的修理价格怎么能确认是公平的?在我们这方保险公司没有出面,当事人没有出面的情况下,只有对方客车的保险公司和客车方单方面出具的价格是否有效?)我们对这个实在不是很了解。麻烦各位律师百忙之中抽空答复一下!谢谢您!

斯太尔和面包车对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可以要求交管部门介入调查,将其列为事故当事人.至于财产损失的数额,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对损失的财产进行评估鉴定.、责任一般根据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确定。强险只赔偿第三者的财产损失。修理费用根据修车发票来确定。、客车的保险公司给出的修理价格如不服可以申请鉴定。cui谢谢两位律师的答复。请问邹伙发律师,交警说我们负全责的根据是,按照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这么一来,好像所有的错误都是我们的。对我们来说,这样还有回旋的余地吗?

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您好!我现有一…

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您好!我现有一法律问题向您咨询:安阳市的中小学生于2007年10月底开始体检.安阳市的著名眼镜店—-亨达利,为了扩大影响力,在本次体检活动中也担任了部分工作.例如誊写体检表.此次担任誊写工作的有四人,除一人是亨达利员工外,其余三人均是其内部人员家属推荐的临时工.其人事部经理事前承诺:\"一个月400元,随体检站休息.\"我们从2007年11月1日起工作至2007年12月22日,其间没有休息,谁知人家的工资是按天计算的!我们的工资发过两次:一次三百三十三,一次三百六十块!与其承诺的800元还相差107元!请问我们如何索要这些原本属于我们的血汗钱!谢谢!

属于临时用工。一是应当不能少于最低工资,休息天工作应当发加班工资。二是不服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三是可申请仲裁维权。属于临时用工。应当不能少于最低工资,休息天工作应当发加班工资。不服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申请仲裁维权。bimufeiThankyou!

我想咨询我这样情况可以找劳动局吗?今…

我想咨询我这样情况可以找劳动局吗?今年7月22在石狮一家服装厂做设计,叫***做裤子,忙了2个月什么都做,上班时间很长到晚上11点-12点,有次甚至到3点,没签合同,借工资也没借款条,现在忙完了,他们要把我开除,我要2个月工资他们不给,这样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