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在离婚协议外一方被迫写给另一方…

离婚后在离婚协议外一方被迫写给另一方的字条有效吗我与前妻1995年协议离婚,做了财产分割,其中我单位分的一套半产权房有部分产权属她,但是属于我居住,她以离婚后无房为由在她单位分了一套住房,1997年房改,我出钱买了另一半产权,在办理全产权证时,发现半产权证被前妻拿走,为了要回此证,我被迫写了一张房产属于她的字条给她,请问这字条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