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拿到工资!!!!!!!我在彩印厂做胶印机长,2007年3月份和他们签了2年的合同,我们是按底薪加加班算工资的(我合同上写的底薪是2200,加班费是1.2倍星期六不算加班).合同我的一份没有拿到我多次向他们要,他们都找各种理由不给我.当时他们是说不要加班的要加班也是加的很少的,这样我才和他们签了合同,可到了后来发现每个月的加班都超过劳动法的36小时(星期六是不算加班的也没有加班费)以下是我今年自己记的还在的每月加班数;6月份60小时;8月份140小时;9月份90小时;11月份66小时;12月份82小时;因为是加班太多身体是实在受不了,我2007年12月1号向他们辞职,但是他们不批也不肯答辞职书,当时我就打电话到了12333说明了我的情况后他们回答说只要提早一个月交书面辞职就可以走人他们不收也没有关系,这样在我多次上交辞职书不批的情况下,我做到了12月31日我就自己不做了,他们工资是次月最后一天发,现在他们还欠我12月份的工资没发(工资是底薪2200+加班82小时*13元=3266元)今天他们打电话来威胁说我不来上班就不给上月工资.你们说难到他们这样不算违法吗?他们这样违法也就是算违约了吧,这样辞职他们没有理由不给工资吧.我会不会被扣违约金,法规不会只对我而不对他们吧?肯请好心的律师们帮帮忙,要是他们不给钱我要怎么做?先谢谢了!
用人单位非法安排劳动者超时劳动是违法的,你可以不受提前天的限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补发加班费且给予你相应的赔偿。你没有提到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辞职违约金,不好判断。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一般设在劳动保障局)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解决。违约金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问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