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承担多少交通事故责任你好啊 是这样的,当时我驾驶的小货车经过一个三叉路口的时候,对面来了一辆摩托车.在与我驾驶的小货车不到7米的时候突然打左转向灯向我的右方向开过来,我赶紧踩刹车,在我刹车下来的时候摩托车挂在我的右大灯边,头撞在我车的右反光镜上倒下,我当场打电话给120又打了电话给交警过来处理,后来因伤者抢救无效死亡,后来专家对我车车速鉴定为每小时39-40公里,车况正常,刹车印5米. 经交警部门处理划分我百分之50的责任,说我不文明 不注意 没有采取措施,我想我做为一名司机出了交通事故该做的我全做了,因此我不服,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和利益
责任认定是证据的一种,在民事赔偿中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的.现在对方已经死亡,你可以与其妥善协商一下民事赔偿事宜.如果的买了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得到一定的赔偿的,以减少自己的损失.您好,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您如果觉得不公正您可以不签字.现在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是一裁终局,没有复议程序,如果对于该认定不服,您只能在与对方的赔偿纠纷诉讼中请求法院裁判责任认定书之效力.如果你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交警的有关你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的结论是可以被推翻的!对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次日起三天内提出复核申请。或在法院民事诉讼时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