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大家帮帮忙本人十分着急你好~请问一下我和我老板签了一份合同其中有一条是这么写的:甲方聘用乙方为副班司机。聘用期为5年(不得少于3年)如提前2年迟聘口违约金一万元,提前3年扣违约金5千.(乙方是本人)这份合同好象是在约束甲方本人,是不是也对我也有约束呢?如果我现在提前解聘要扣多少违约金呢?我和公司也签了合同,公司也要扣违约金,我以给公司违约金了还要给 老板违约金吗?我押了3万在老板那里
合同约定只要合法有效就应当遵守.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当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至于你与老板和公司分别签订的合同中违约金是否要重复计算,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条款内容.你说提前年解聘违约金反而要一万元,而提前年解聘违约金只要求五千元让人无法理解.总不能违约情况越严重违约金越少吧.我理解应当是聘用期只履行了年或者年,这样才符合情理.既然约定聘用期不得少于年,且聘用期不足或等于年才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你已经履行了年多,当然就不应当再承担违约责任了.上述意见仅供你参考,建议你最好还是找律师当面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