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有一个女儿,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儿子,两个小孩都是由女方家人带大且经济上给予大力支持,现任丈夫有外遇,不管家里任何大小事情,也不寄钱回家,并且在这几年还为女方欠下不少的债务,请问如果起诉离婚,两个小我前夫有一个女儿,与现任丈夫有一个儿子,两个小孩都是由女方家人带大且经济上给予大力支持,并一直住在女方家。现任丈夫有外遇并且与第三者私奔,失去了任何联系,而且不管家里任何大小事情,也不寄钱回家,在这几年内还为女方欠下不少的债务,请问如果女方起诉离婚,两个小孩子我都有抚养的权力吗?如何争取?补充,男方没有家产,不孝敬父母,也不膳养老人,有钱就花在他的朋友或女生身上。在相处这些年里,还动不动的就打人,对我前夫的小孩不善待。鉴于这种情况,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