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市场强收我门面我07年底在建材市场与市场签定了2年合同,时间从08年1月到09年12月31日,约定半年付房租一次,09年年初因金融危机,大部分商铺分一个月交或拖欠不交租金,我还交了三个月,到4月份市场出台政策可以交一年送一个月,我便交了一年的费用,市场也开了收据,收了一年的费用,合同自动延续到2010年5月31日。在09年5月份,市场生意有点起色,市场却以调整为由,要将我门面调整给隔壁门面,并且只调我一家,还要我搬离市场,还以没交半年租金为由,还要赔偿给市场违约金,相同情况下,我却违约,我觉得不公平。急求支援,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