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自费部分医药费由单位报销?股骨骨折住院治疗后有自费部分医药费.
您如果参加医保,应按医保的报销规定予以报销。如果没有医保,或是属于医保的自费药品,您要自己付费。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争取由单位报销。属于工伤保险报销之外的自费部分,自己承担。您如果参加医保,应按医保的报销规定予以报销。如果没有医保,或是属于医保的自费药品,您要自己付费。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争取由单位报销。
工伤自费部分医药费由单位报销?股骨骨折住院治疗后有自费部分医药费.
您如果参加医保,应按医保的报销规定予以报销。如果没有医保,或是属于医保的自费药品,您要自己付费。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争取由单位报销。属于工伤保险报销之外的自费部分,自己承担。您如果参加医保,应按医保的报销规定予以报销。如果没有医保,或是属于医保的自费药品,您要自己付费。建议您与单位协商处理,争取由单位报销。
如何才能离婚您好!我与我老婆结婚10年了,有个8岁大的孩子,但感情一直都不太好,之前曾经离过婚1次,后来因为孩子的原因,我们又复婚了!复婚后没多久,我就发现了她跟其他男性的暧昧信息,当时我就马上让她离开了这个家,她一直都求我原谅她,但我没让她回来,这样的情况维持了接近1年,我们一直没办离婚手续。最近,我认识了1位女性,我们希望一起共同生活,而且她也怀上了我的孩子,我向我老婆提出离婚,但她不愿意,希望我给她时间,过完年,如果没让我回心转意的话,她就同意离婚,念在这么多年的感情,和孩子的关系,我也希望大家好聚好散,我答应了!可最近,她又跟我说,她不会跟我离婚的,除非,在我什么都不要的前提下(我们之前买过两套房子),再给她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000元!这根本是狮子开大口,这是我一个月的工资啊!她知道我不会同意,才这样提出的!请问,我现在有什么途径,和办法可以让她跟我离婚呢??
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协商的事情你是不能强求的!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的过程中依法决定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的原因一般是感情不和,收集其他证据证明是必要的。建议您当面咨询律师。一般规定是半年。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以上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你的表述,你的情况符合该条件(当然你应先证明你们已分居满一年)。通过诉讼离婚,你可以就财产、孩子抚养等相关问题主张权利。另外,补充一点,如果你老婆知道你认识新女性并已怀孕之事实的话,她可以控告你重婚罪,并提出精神损失赔偿及要求多分财产,如上述情况被查实的话,法院会予支持。你们的情况婚姻已没有存续的意义了,双方也没有调解的可能,如你确实想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婚姻,建议你尽快同律师联系,以尽快收集证据,否则拖的时间越长越被动。此外,特别提醒的是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其他女性婚外情并导致其怀孕,对你比较不利。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fay起诉总得有原因吧??不需要证据的吗??说真的,要我收集证据,真的收集不了!而且,我也想知道,这个过程是需要多长时间?
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一件劳务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一审判决后,被告因不服判决而在上诉期内上诉,上诉书上交两个多月法院仍然不开庭审理,案件搁置许久,如果法院一直不开庭,这个案件就要一直得不到解决。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那如果超过了三个月法院仍未开庭应该怎么办呢?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在期限内.如果需要延长时间时,法院是否应该通知被告及原告呢?鉴定费用由谁负责?
如果需要延长时间时,法院应通知被告及原告呢,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支,最后由败诉方承担。该案件才两个多月,还没有到审限,你可以继续等等
工资问题我在一家专卖店上班,干了6天不让我上班了。交了押金500欠我工资120(因为7天内一天20),但是我走的时候没有交接店长说等月末他们点货告诉我如果丢货要赔偿,现在他们说丢货了和我有关吗?我离开店里一个星期了说丢货和我有关吗?
我妈被停车场倒车的车子撞死了,怎么赔偿我妈被自己村里的停车场倒车的车子撞死了,在医院抢救了三天,昨天死了,肇事车辆只保了交强险,没有商业保险,我妈61周岁了,平时身体很健康的,现在剩我爸一个人了,有两个儿子,肇事方赔偿的标准怎样?我是浙江金华的
时间为08年2月4日,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我与对方的房屋交易无效,可以取消交易,但当时我给了她7万元,她这样写的:今收到房款7.0000元(柒万元整,但是她写的万多加着一个单人旁),并负责更改合同及费用。***08年2月4日这样的欠条会其他的歧义吗?
没有。没有的。没过诉讼时效。一纸没有过期。
我已经写辞职信2个多月了。可是现在她还不放我走。她说现在走一分钱都拿不到而且他们还押了我们的钱
你可以找当的劳动部门向劳动局申请仲
房屋租赁税律师您好?请问我自己的产权商铺,我和其它人合伙经营,而且营业执照国税地税都是我的名字登记的,现在工商局要收我的房屋租赁税。他们说经过他们调查我是出租的,他们凭什么依据说我是出租的,还要收取我的税费。请问律师我该不该交这个税。谢谢!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律师我想问一下,行政部门(县文广新局)不符合法律程序(听证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而且是在商住楼下),在2008年3月将文化经营许可发给了某KTV,致使某人受到噪音干扰。某人一直在找行政部门,但一直未能撤销行政决定。2010年9月某人向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但告知行政复议时效已过。请问律师某人该怎么办呀?能否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有没有过呀?希望律师指点一下!
我的一个朋友他偷咯老板的一抬手提电脑会被判多久我的一个朋友他偷咯老板的一抬手提电脑会被判多久
根据该手提电脑价值进行量刑,估计在年以下。你好,要看电脑的价值了。请参看下列规定:《中华人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胡涛刚没有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