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为08年2月4日,有没有过诉讼时…

时间为08年2月4日,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我与对方的房屋交易无效,可以取消交易,但当时我给了她7万元,她这样写的:今收到房款7.0000元(柒万元整,但是她写的万多加着一个单人旁),并负责更改合同及费用。***08年2月4日这样的欠条会其他的歧义吗?

没有。没有的。没过诉讼时效。一纸没有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