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和公司该支付民工工资吗?问题是…

包工头和公司该支付民工工资吗?问题是这样的,我前年带了30几人跟一个本村的老板去搞线路,因为是熟人就没有协议和合同。工程完后,包工头叫我们先给工人发了500路费回家,年底再和我们结帐。我那时候为显耿直,自己为工人写了欠条,承诺回家找我要。工人走后,包工头一拖就是一年多,期间我去湖南多次,车旅住宿等都花去还几千元。他说他也在公司没有结到账。直到2008年1月才给我们算。但给我们的工程款很多项目都不算,车旅住宿吃饭等开支更是不予理会致我无法发齐工人的工资。并且照他的算法威逼我写了清帐字条,写明与他无关了!现在还欠工人10多万,我因为没有算得到应该得到的款项,也根本无力支付工人的工资。老板现在也不认帐了,是我们自己写的欠条就叫工人找我们要。真是欲哭无泪现在的证据对我们不很利。我在网上查看了相关法律条款,《关于确定劳务关系的通知》里规定,工人可以找包工头要。因为他是代表企业,他把工程给我这样的“个人”属于非法转包,发生什么意外他自己要承担对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责任可工人不这样想,传统的观念让他们只认找他们去干活的人,只人写欠条的人。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尽快回复!急!

你可以把钱先给了,然后找公司要。你也可以帮助工人起诉你和公司。你写的清帐字条可能对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