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纠纷一案1.2审胜诉对方言申诉…

因房屋纠纷一案1.2审胜诉对方言申诉我作如何应对2000年被告要买我的房屋,我无销售.后口头协议租凭,被告住到2003年我因资金周转不灵和被告私自签下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价格8万8千650元被告分文未付,直到2005年年底我多次要房租,每月1000元,被告付现金7万6,到2006年8月给我誊房,直至九月也未搬走,我无耐将被告诉之一审法院一审裁定协议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无权出售,2审唯持原判,终审判决现被告60日誊出房屋,原告返还被告7万6千元,被告三次不签判决送答书,申称要申诉.问题补充:我与2006年6月1日拿到产权证,又与2007年10月29日取得了夫妻双方的产权证书,房屋的来源是祖业拆迁安置房.

二审法院的判决一经送达即生效,他不签收不影响判决生效,你可以在两个月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的申诉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不要理他!终审判决生效后过了对方自动履行的期限你申请执行就是了!申诉的事情不要管他,虽然法律上有这个规定对生效法律文书可以申诉,但是生效法律文书在被撤销前就是具有可执行的效力的,更何况申诉并不一定能进入再审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