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是一名驻西藏现役军人,与2004年和现任妻子结婚至今。由于多年两地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从而影响了我的正常工作,我经过多次考虑决定离婚,我想咨询一下张律师我该按怎样的程序来解决这件事?还有,我对妻子是否赔偿?
你好根据我国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你应当到你妻子所在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此外,你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你与你妻子的离婚问题,关于你是否应对你妻子赔偿的问题,不知你是基于什么原因提出的问题的,正常情况下,离婚不涉及夫妻间的赔偿问题。建议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您可以向您妻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如果双方不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是不能主张赔偿的。建议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您可以向您妻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合理分割财产。如果双方不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是不能主张赔偿的。薛勇很感谢你们的回答,还有就是我在问一下,我们是在拉萨办的结婚证,如果离的话在那里办?她不离又怎么办?我是军人我提出离婚我应该以怎样的程序来办?她不离我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薛勇感谢律师的回答,我说的赔偿是指;在一次玩耍当中不小心把我妻子的小胳膊的小桡骨碰伤,断裂,后经过医生的治疗已康复。不知这在离婚时是否会成为赔偿的理由?薛勇感谢律师的回答,我说的赔偿是指;在一次玩耍当中不小心把我妻子的小胳膊的小桡骨碰伤,断裂,后经过医生的治疗已康复。不知这在离婚时是否会成为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