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烦的纠纷!~~~我是一名大2学生…

很麻烦的纠纷!~~~我是一名大2学生.我的大学同学A是一个有能力可以办大学的人,但是于大1上学期退学.<山东人>我的高中同学B是一个复读并且没有考上希望买大学的人.<长沙人>我知道后,将他们连接起来,做担保人,A想我许诺,成功之后我有提成,于是他们两进行了交谈和磋商.在用传真签订了一份一式三份的合同后<我得到的是只有我和B签名的合同>.B给我打了一万元人民币定金.当天我就将钱转到了A的账户上.<所有的合同及其收据我都有>.但是事情不顺利,没有办成.A在我的督促下将定金的一般也就是五千元人民币还给了B.从此失去音讯.但是现在B及其她的家人将所有的责任推给了我!请问我需要责任吗???如果需要,是什么样的责任呢???补充的是他们在此之间一直保持相互电话联系,具体发生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而且B的家人在此之间一直对我有恐吓和骚扰.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们所从事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即你将该财产返还给B,当然A应该将所收取的钱返还给你!你们所从事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当事人因该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应该予以返还,即你将该财产返还给B,当然A应该将所收取的钱返还给你!devinsh非常谢谢您的回答那请问我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他们起诉我,这将归类到什么案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