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1…

关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1,我在2007年3月的时候和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单位通知我要求在1月31日的时候办理离职的手续,并许诺支付我2月份的工资作为补偿,不知道是否合理,是否应有额外的经济补偿。2,合同里注明“工作满一年的时候有第13个月的工资”,但是现在拒绝支付,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第13个月的工资吗?3,我有10天的年假未休,可以要求现金给与补偿吗?

你完全可以要求第13个月的工资,即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由于在休年假期间待遇同在岗待遇一样.因此,你仍可以要求休年假或折算10天工资评论luhaifeng不支持第个月工资,单位应多付一个月工资及年假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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