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糸亲属与人发生经济纠纷后是否可以买其名下的公有房?本人的母亲与人发生经济纠纷,她现手中一套单位分的公有房(有工龄补贴),尚不能肯定此房的价值高或低于经济纠纷中的债务数额,本人打算购买又恐被扣去还债。在这种情况下,请问是否可以以母亲的名义购买?如果不行以本人名义是否可以购买?如房屋价值高或低于债务数额,又当如何处理?谢谢。
执行阶段如仅有一处住房且不超过相应标准,一般不会强制执行该房产。件,因此,你与你母亲均不能购买该房屋,如果目前该房屋属房票子房,根据我市的政策是可以交易的。正常这样的房产在没办理产权证前不能转让。既然是公产房,并不是私产房,应当不会被执行的.而且,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执行时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查封,但一般不能拍卖变卖.公有房屋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书,所以不能买卖,如果买也只能你母亲先买,然后卖给你.所以呢,建议现在不要找这个麻烦,免得法院执行的时候说不清楚是否在转移财产.、公产房是不会被执行的。、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查封,但一般不能拍卖变卖。张兴中同意楼上,建议纠纷解决后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