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有双休日,单位借口休息8天…

2008年有双休日,单位借口休息8天,所以工资按22天算,这种做法对不对?2008年有双休日,单位借口休息8天,所以工资按22天算,这种做法对不对?

虽然上天班,工资应按一个月发.不对!因为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照样应该支付工资!单位的算法是错误的,工资应当按照当月的工作天数计算,如你没有请假,法定节节假日和应当休息的公休日在次月不论多少,都应当按照全月发放工资。此复,天津尹鸿智律师单位的做法肯定不对,你的问题应当按照劳动部的通知办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天增设为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天-天(休息日)-天(法定节假日)=天季工作日:天÷季=.天/季月工作日:天÷月=.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月计薪天数=(天-天)÷月=.天三、年月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号)同时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