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解除劳动关系本人2004年进…

公司无理解除劳动关系本人2004年进入谢岗德科厂任职主管(月薪250),2006年12月,公司老板将本人调入他的另一家公司任生产副理(月薪5000),当时公司老板要求本人在新的工作职位下,写过一份德裕厂的入职申请表,2007年12月,公司发出公告,说明本人工作无法满足该职位要求,调任稽查员一职(月薪5000).三次职位变动都没有签署任何协议.2008年1月23日,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解除了我的劳动关系,并不予补偿.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xjf去当地劳动局,申诉!!李林锋有向当地劳动局申诉,但没有结果!申请仲裁,也没有结果!只是要你等,我们打工者这个群体与公司比较起来,实在太小,老板又不讲理,不知如何才能获得我们自身权利!李林锋那位大哥大姐能告诉我,如该如处理,应收集什么证据!或告诉我起诉公司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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