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认定2008年的第一场雪,…

交通事故的认定2008年的第一场雪,1月12日,天气很冷,我老公骑三轮摩托车在前,我弟弟骑单车在后。他们骑的很慢,我老公看到前面路旁躺有一个人,以为是个疯子,没有理他,走过大概几米之后,见前面停有一辆三轮麻木,不敢贸然转弯,只好也把车停了下来。可我弟弟和另外一辆单车因为路太滑连人带车倒在地。我老公只好下来帮他们扶车。几分钟后,车扶起来了,别人都走了,我老公也要走时,就跑来了两个人。倒在地上的人就说是我老公的三轮车撞的他,交警赶来时因为在下雪,地上已经看不出什么了。后来听说那个人被撞断了两根肋骨这么重的伤,我老公的三轮车并没有一点撞人的痕迹和损坏,可是我老公并没有记住别人的车牌号,没有人证,我们又是外地人。可的确不是我老撞的人啊,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说。请问这种情况交警会不会就凭受伤人的一句话就判定是我老公撞的人,交通事故认定应该有哪些程序,如果打起官司来我们有胜算吗。如急需解答,谢谢

您好,您能找到别的证人证言吗?虽然事实是没有撞人,但胜诉的把握也并非百分百,证据上,您只有三轮车没损坏这一个证据,交通事故认定由交通队进行,如果认定成是您老公撞的人,将对你们非常不利.现在已经取消了责任认定的复议程序,如果认定错误,只能寄希望于法院的公正判决了.王颖只有受害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一般交警应不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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