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签了,一旦房拆了,对方就耍赖不付尾款了。我堂弟胡荣德,办了个志德机械加工厂,属个体工商户。2009年初接到大渡口区征地办的拆迁通知,他人很忠厚,积极配合政府拆迁。2009年2月25日与政府签订了《企业拆迁补偿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拆迁补偿费总金额是140万元(包含:房屋补偿费,设备搬迁损失费、水电设施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提前搬迁奖励、房屋残值补助费等)。他们哄到我堂弟,先支付60%的补偿款,我堂弟就在2009年4月1日把房子移交给区征地办和两江房屋拆迁公司了,还签了个三方的《房屋移交表》。没想到房子一旦被拆完,征地办就不认账了,又要与我堂弟讨价还价,总想克扣一部分下来,我堂弟没答应,他们就找事刁难,剩余40%的尾款他们耍赖不给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