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9月13号早上5.30分在沪…

我于今年9月13号早上5.30分在沪渝向1227KM+750M处因我车离为器坏了不能行走停在慢车道与硬路肩之间,从后面来的一辆轻卡车从后面撞上来当场死一人。现经过高管责任认定我负次要责任。死者家人要求我于今年9月13号早上5.30分在沪渝向1227KM+750M处因我车离为器坏了不能行走停在慢车道与硬路肩之间,从后面来的一辆轻卡车从后面撞上来当场死一人。现经过高管责任认定我负次要责任。死者家人要求我赔他30000元。我没有。我答应先给20000,然后给他们打一10000块钱的借条他们不答应。请问:他们如果起诉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我会付什么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