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选择是否有规定的区域08年我做的…

法院选择是否有规定的区域08年我做的一个项目,在09年7月份已经交给甲方使用,至今现在公司欠我几万的人工工费,当时的项目经理欠我几万的人工工费,公司和当时的项目经理所欠我的人工工费都给我打了欠条,中途我分别给公司和当时的项目经理打过无数次的电话索要欠我的人工工费,但是公司和当时的项目经理每次都是用各种理由拖延我,我想拿着公司和当时项目经理给我打的欠条去法院起诉,我应该去哪个区的法院起诉,是否有区域的限制。公司在丰台区;当时的项目经理住在崇文区;当时做的项目在海淀区,我应该到哪个区的法院起诉合适。拜托各位律师帮我解决一下我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