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恐吓,后纠集恶势力私闯民宅,并殴打良民.今年9月21日晚上八点左右,一名名叫王XX的(后简称王)的妻子来到我家,和我爸谈起四十天前已经解决的经济纠纷.早在8月10日,我们已经付清王的款数,事情就已解决.但是,事隔四十天后,也就是今年9月19日早上8点半左右,王的妻子和女儿给我爸打电话,在电话里辱骂,诽谤,恐吓我爸,说要带人来我家找他算账.后来便收到她们的短信,说不让我们好过.我爸没有回复.于是9月21日晚上,王及其妻子,领着七八个打手样子的人进入我家.刚说了两句王的一个兄弟就上前把我爸的衣领揪住,我爸和他解释事情,但那流氓听也不听就朝他的脸上就狠狠地打了几拳.就把我爸打蒙了.我妈急忙从中拦住了那流氓.这期间,王及其妻子始终躲在那六七个流氓身后,不仅不说话劝阻,反而指使他.当那流氓又欲动手时我爸就急忙给我二叔打电话,让他报警,那群流氓听后,说了句:\\\"这事我来处理\\\",便领其他人扬长而去.王和其妻子又在我家停留了十几分钟才离开我家.第二天,也就是9月22日中午12点,昨天的那个打手又给我爸打了个恐吓电话.我想请问律师,王的那些做法触犯了哪些条例?如果我们要起诉他,可以以什么罪名起诉,能得到什么赔偿?殷切盼望您的回复!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