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使用一堵共用墙时,其中一家能否以…

两家使用一堵共用墙时,其中一家能否以翻修为由先行拆除?朋友的父亲与叔父20多年前在自家小院修有一间有共用墙的砖木结构的房子。其叔父要将有共用墙的这排房子翻修成楼房,而朋友家由于父亲已经去世,能力有限,目前不想同时翻修。请问,在法律上,这堵共用墙其叔父有权自己先行拆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