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为了逃债去了广东,我手上有他亲…

欠债人为了逃债去了广东,我手上有他亲笔写的借条,因借条上写明是2008年5月1日归还,因时间未到,但欠债人为了逃债去了广东,我手上有他亲笔写的借条,因借条上写明是2008年5月1日归还,因时间未到,但我现在无法找到他本人,我能否提前起诉他?

一般只能到时不还再起诉。除非你能证明他一定不还或肯定到时无力偿还!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他到期一定会不还才行你所说的他逃到关东与道期还钱之间是否有联系,无法判断。我建议你现在留意他的去向以及行踪,到期后立即向他主张权利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离婚后对方拒绝给…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离婚后对方拒绝给抚养费,

你好,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做父母的法定义务,对方拒绝给付子女的抚养费,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做父母的法定义务,对方拒绝给付子女的抚养费,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子女抚养及办理手续离婚子女抚养及…

离婚子女抚养及办理手续离婚子女抚养及办理手续女方和丈夫感情不和,经常吵架,男方还动手打人,女方想单方提出离婚,现在他们有一个不到3岁的儿子,如果现在离婚,孩子判给哪方的几率大一些,他们二人都没有固定的正式的工作,学历也都差不多,请给予指点。另外,诉讼离婚时怎么办理手续,需不需要请律师呢?谢谢!还有,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女方的户口还在老家,要在哪个地方诉讼呢?诉讼期间,男方不同意孩子随母亲生活怎么办?谢谢!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起草诉状、准备诉讼其他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像你的情况,孩子判给女方的几率大点。当然诉讼还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了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孙有波律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哪些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A、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B、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C、其它情形D、数额不确定的

如一员工连续在外资公司干了11年,公…

如一员工连续在外资公司干了11年,公司可以解雇其员工吗?晚上好:我已在外资企业到现在已干了9年,目前公司又跟我续签了两年,问;如合同到期(到期共11年)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哪公司应该赔我多少个月工资?谢谢。

如何尽快离婚我朋友的妻子有外遇,但证…

如何尽快离婚我朋友的妻子有外遇,但证据目前只有电话清单,二人争吵不断。曾借钱盖房一处,因听说夫妻关系紧张,导致债主登门要帐。无奈男方卖房还帐。女方起诉卖房合同无效,现一审判决无效,买房人又上诉,还未判决。请问我朋友想离婚如何尽快离婚?

能协议离婚是最快的,不能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满意请按采纳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能与对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否则只能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来城阳17岁打工女孩,在单位提供宿舍…

来城阳17岁打工女孩,在单位提供宿舍煤气中毒死亡,单位以私制炉具为由,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该怎么办来城阳17岁打工女孩,在单位提供宿舍煤气中毒死亡,单位以私制炉具为由,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该怎么办?

那个煤气是谁提供的。您好,单位至少应承担部分责任,至少单位有管理责任单位应承担管理责任。

我在医院工作了近15年,是临时工,9…

我在医院工作了近15年,是临时工,93年开始工作,去年调到后勤部门工作,今年医院把后勤部门承包给私人,医院发钱给承包人,再由承包人发给我,我今年和承包人签的一年合同。请问:1医院是不是变相解除了和我的我在医院工作了近15年,是临时工,93年开始工作,去年调到后勤部门工作,今年医院把后勤部门承包给私人,医院发钱给承包人,再由承包人发给我,我今年和承包人签的一年合同。请问:1医院是不是变相解除了和我的劳动关系?2期间医院没有给我交保险,我能否要求补交?需要什么证据?(补充:临时工期间一段时间没有书面协议)3承包人有没有义务替我交养老保险?4我和医院现在是什么关系?

有些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案情复杂,建议带上相关资料面询律师。

房屋产权证的问题家中4女1子,都已成…

房屋产权证的问题家中4女1子,都已成年,父亡,母亲(健在)的房子(独居)是由1女(A)独自出钱购买,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所属人皆是母亲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在A手里,母亲想要回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但是A不给,怎样才能要回?还有母亲是否有权处理此房?A购房出的钱怎样处理?怎么归还A的购房款?谢谢各位律师.

通过你所讲的情况:房子不能要回。母亲有权处理此房。A购房出的钱作为赠与处理。不用归还A的购房款。建议通过当面咨询律师得到帮助。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从中看不出子女为父母购置房屋也应当认定为赠与.还是谨慎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