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殷隽插手别人的案子受不到法律制裁…

法官殷隽插手别人的案子受不到法律制裁怎么办?二审发回的案子法律时限?我2009年6月11日起诉遗产继承。代书遗嘱证人作伪证,一人代书,见证人无人在场见人遗嘱书写过程,且一位见证人出庭作了截然相反的证。2009年12月14日这位殷隽法官判我败诉。我不服于20009年12月18日上诉到天津市二中院,在二中院主持下摇号选定遗嘱鉴定中心。科学的鉴定出遗嘱是伪造的。2010年5月21日撤销了一审判决。被告2010年4月21日明知他伪造的遗嘱已败露,2010年5月21日二中院已撤销了一审判决的性况下。于2010年6月12日请求解冻我滞压保全的拆迁款,看似用被告的20万解冻我的20万滞压款。其实是想用伪造的遗嘱诈骗走120万拆迁款,殷隽法官明知我已上诉,不属于她的案子了,与2010年6月13日解冻拆迁款,掩护被告诈骗。我6月14日接到殷隽的裁定书惊愕了。马上报警,2010年6月17日一早被告拿着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