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如何负责?我母亲单位跟随…

人身意外伤害如何负责?我母亲单位跟随旅游公司去江西旅游,投宿饭店时,因饭店浴室地面太滑,摔了一跤导致右肩关节骨折.摔时周围没有人看见,但伤后立刻找到同事和导游说明了情况,当时也有很多单位的同事在场,于是去了当地医院拍了片子,但没有对旅游社或是饭店提出意见和赔偿.请问,现在她已经回到河北家中,还可以要求索赔吗?如果可以,怎样是最合理的赔偿方法?如果再去江西进行索赔,合不合算?

你妈妈和旅游公司是服务合同关系,旅馆是旅游公司为你们安排的,你妈妈在旅游途中,旅游公司有保证你妈妈身体安全的义务,在旅馆摔伤你妈妈没有过错,因此你妈妈可以按合同违约起诉旅游公司,也可以去饭店起诉,不必去江西去找旅馆索赔。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生活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还有交通费。在旅游公司组织的旅行中受伤害的,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可以向旅游公司索赔。但数额你应当提供有效票据才行。直接找旅游公司索赔atuber旅游公司应该买有你母亲的意外伤害险啊,直接找旅游公司就行了.masixiao可是,这种不能向饭店索赔吗?数额应该怎样计算啊?就是怕打官司,打来打去,到最后得不偿失还废心废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