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否妥當我名曾,现年42岁,…

刑事拘留是否妥當我名曾,现年42岁,住*村二组系农用车驾驶员,“乡里人房庄”业主2009年10月,土运工程老板刘组织三十余辆翻斗车严重超载,行经我清水生态园农庄时,致使大量黄土散漫我们农庄乡村公路,尘土漫天飞扬,压坏我们业主的禾场,使得我们无法正常经营,造成巨大损失。我与其他业主主动清除后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村民刘立文与运土工程的老板刘中贵交涉,要求赔偿我们压坏的水泥禾场以及赔偿我们业主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并对其路段施水降尘,确保我们业主能够正常营业,遭到拒绝后,村民自发地阻止其车辆通过,我本人当时开着农用车经过此地,见状下车据理力争,当时胜峰派出所所长方志祥赶到现场建议双方协商解决。事隔一天后的傍晚。我运土至南县煤场,遇到村民谭则军递给我一个红包,说是刘中贵让他买条烟补偿给我的,其他业主都有,我推辞了,但他还是递给我!等到晚上零点的时候我回加拆开来看,是一千元,觉得刘老板补偿的太多了,但考虑到时间问题我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跟他打电话说要退给他,刘老板说下次还要我请我帮忙,我就答应了。村支书欧文凯现在诬告我敲诈刘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