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去世后的遗属补助有何政策或法律依据?有关丧葬费及其他补助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个月;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个月;人或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个月。您好,可以享受抚恤金和丧葬补住待遇。欢迎您向刘耀武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