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番禺一家台资工厂上班,2007年…

我在番禺一家台资工厂上班,2007年9月3号进厂,招聘时说好试用期为3个月,在2008年1月11号才我在番禺一家台资工厂上班,2007年9月3号进厂,招聘时说好试用期为3个月,在2008年1月11号才通知我说试用期不合格(沟通方面),要求再延长一个月看状况转正。我认为我已尽力工作啦。我不愿意接受再延

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