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处理呢?请给予帮忙,殷切为盼!你好,我在大二的时候半工半读,在**打过工,但在2006.7月大学毕业后在**公司工作后就从**辞职,而且在2006.10月被**公司委派到福州工作,然后2007.1.3号从福州派遣到莆田工作至今,**公司的同事都可以作证,但是最近我收到厦门税务局的缴税通知单说,**从2007.1-6月,平均发了2300的工资给我,叫我补税,我真的冤枉,实在莫名其妙,而我现在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在网上救助可敬的律师先生,能给我帮助。请问我该怎么维权呢,谢谢
你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进行解释!只要你没有领取相应的工资,税务机关是不可能要求你纳税的!你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进行解释!只要你没有领取相应的工资,税务机关是不可能要求你纳税的!celices您好!曾晓华律师我确实是没收到这么多的工资,但我收到了税务局的涉税事项提醒通知书,需不需要先去缴税,这对我以后的信用有没有影响,还有就是我可以告肯德基吗,因为我收到这封信就放下工作,来查这个事情,弄得我心神不宁的。如果告的话有多少赢的机会,可以申请索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