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2000年大队【就是村委】为…

土地纠纷2000年大队【就是村委】为了防止某些干部多占多得,把土地分到各个小队承包10年,等到10年承包期到了以后,在分给小队自己支配。由于我家新添人口,经小队商量决定,把大队分给小队的地当做人口地归我个人所有,现在大队以搞社会新农村的名义要收回这些土地,他采取了,对那些弱势的家户以强行的手段收取,强势的家户给予大量金钱的收买。我现在想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继续种我应得的土地。我该从何着手,我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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